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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兰山区总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有新招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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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总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将2006年11月到2007年的10月作为创建活动规范年,制定了规范年活动实施意见、星级考核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出创建活动要“规范六项制度、发挥三个作用、筑牢一个平台”,即规范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全员培训制度;发挥加快企业发展的作用、促进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作用;筑牢工会组织建设这个平台。同时要求全区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各类企业要按照一星、二星、三星标准进行规范,用一年的时间,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规范,按时续签并较好履行,职代会作用发挥好,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到位,社会保险制度执行有力,职工培训工作成绩显著,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努力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双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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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hdy 责任编辑:hd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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