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造林绿化
绿色产业
森林资源
自然保护
生态旅游
名优林产品
林业科技
市场信息
招商引资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及无检疫病虫的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3、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6、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主 办:浙江省长兴县林业局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中路508号 邮 编:313100
电 话:(0572)6023947 传 真:(0572)6025129 E-mail:ywz988@sohu.com